區域旅游發展規劃·十三五規劃
區域旅游發展規劃以行政區劃為規劃范圍,主要為各級地方政府(包括省級、地市級、區縣級等)提供區域和地方旅游發展規劃、旅游總體規劃、完善游憩和游憩接待的系統。它用一種系統結構與系統工程的理念思路,為區域旅游目的地提供目的地核心吸引力打造、游憩方式設計與項目策劃、目的地要素配置與配套、旅游目的地及旅游產業的運作戰略等方面的內容。
【規劃特征】
超前預見性:旅游發展規劃是對地區未來規劃時期旅游業發展藍圖的描繪,規劃目標、規劃具體方案的確定必須高瞻遠矚,具有超前性與預見性。
統籌協調性:作為產業的戰略性規劃,旅游發展規劃具有統籌協調各要素的作用。處理好要素之間、產業發展空間及開發時間序列的協調關系。
滾動發展性:旅游發展始終處于一個快速變化的背景之中,規劃制作過程中要不斷地聽取意見建議,逐漸形成規劃的總體思想與規劃思路,逐漸完善規劃內容。
因地制宜性:抓住地域差異,產業發展階段中的特性差異,及市場需求特征差異,充分挖掘自身的特色,建立適合自身情況的旅游發展模式。
【規劃流程】
前期準備--確立目標--可行性分析--制定方案--方案評價與選擇--實施與反饋--調整策略
【規劃范圍】
跨區域、省級、市級、縣級、鄉鎮街道
【規劃內容】
·旅游發展規劃
·旅游產業規劃
·區域發展規劃
·旅游目的地規劃
·區域旅游資源普查
·三年行動綱領
·十三五規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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